撞人了对方轻微伤的误工费赔偿应该根据对方受害者的收入情况和误工的时间来计算。由对方受害人出具其用人单位的收入证明,及受害人所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来确定误工时间的。一般撞人导致对方轻微伤,受害人是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与误工费等费用的。

如果对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注意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无固定收入就按照其最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对方不能拿出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的话,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对于这种撞了对方轻微伤,一般三到七天就可以治愈,所以轻微伤误工费一般赔偿三到七天。需要注意的,一旦治疗结束,医院证明可以出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出院,那么将不再计算误工费。

出现以下情形时,法院是不支持误工费的

1、误工日期的认定:如果在治疗结束,医院证明可以出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出具后就不再计算误工费用。

2、如果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等本身就没有劳动收入的情况下,要求赔偿误工费,是不支持的。

3、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于这一方面,并没有相关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不过,有些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就有相关的规定内容。就比如山东省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就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如果是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